前幾天看到政府打算讓推薦商品的部落客負起商品連帶責任,老實說,我還蠻認同這樣的做法,當然,知名部落客把人潮變成錢潮,把人氣變成買氣的手法,早就司空見慣。女王和貴婦奈奈等知名部落閣被觀注。
其實在網路行銷的手法中,很多公司都會找文案人員,或是部落閣寫手,進行商品的推廣,推廣的手法不外乎是美美的照片,動人的說明,當然高明的文案人員,或是部落閣寫手,使用數十個帳號,用不同的語法來推廣商品的高手,大有人在,不過說真的,這真的是需要經過長期間的訓練。
當然,網路的匿名性,讓這樣的商機變的無限可能,只要能推廣商品、服務,使用文案,或是部落閣寫手的方式,大有人在。
另外,有些網路遊戲業者,也會和部落客合作,知名、高人氣的部落閣中放置廣告,從廣告中進行遊戲點數銷費,進行抽成的合作方式,我之前也稍微看了一下,不好意思,本站不是宅男的主力網站,豆花妹還是美女麻將的廣告,自然也不會出現。
最近,鋼琴老實SallyQ上新聞,他在部落閣上,不斷的分享他使用情趣商品的經驗,而且也會指導那些不正確使用情趣商品的同好,完全就是一個情趣女王,西斯(sex)無罪,出發點沒有錯,但是部落閣不設防,小朋友還是可以看的到內容。當然架設在Blogger上的網站,是可以放置成人訊息的,並沒有違法Blogger的使用條款。因為上報的關係,我看到這個Blogger的人氣真的衝的很快,而且也成立了另一個情趣商品團購區,日本、美國還是國產的情趣商品,都有團購服務。一個從五歲開始學鋼琴的美女老師,變成了一個情趣商品的愛好者,最後再變成代購商?(經銷商?)。說真的,又是另一個把人氣變成買氣的一種手法,與一般網路情趣商品店不同。當然,分享的情趣商品使用心情,真的很吸睛,內容也讓人臉紅心跳,如果能夠對使用者的年紀進行過濾,我想這樣商業的模式會完整一點。另外美女鋼琴老師,真的是一個好的賣點,就如同高學歷的麻豆(模特兒)一樣,有相當好的加質性。
SallyQ的網站,我查了一下,最早應該是在無名,後來才搬去Blogger,我想無名小站中的使用條款,SallyQ的情趣用品分享,應該就會過不了,另外,進行商業行為,就更不用說了,不知道是因為SallyQ是造福同好,還是情趣用品代理商找上門,總之,網路流量是一把兩面刃,就像前一篇整型醫院一樣,放了養眼的內容來吸引流量,操弄過頭,得不償失。
另外,我如果自己需要情趣商品的話,我應該不會透過SallyQ的網站來買,第一,個人營業(如果不是代理商找上門的話),物流和金流的部份,需要很小心。第二,Pchome/Yahoo等網站已經有很多情趣商品了,最少付費上是比較安心。第三,淫穢品在台灣是沒有著作權的,所以很容易找到相似的產品,當然品質也一定有差的啦。